
酒泉:生態治水 以河長制促“河長治”
“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,提高政治站位、強化責任擔當、細化工作舉措,系統治理,綜合發力,切實把保障水安全、保護水資源、防治水污染、改善水環境、修復水生態等主要任務落到實處,為全面建設活力小康生態魅力幸福酒泉創造和諧的水環境。”這是市委書記、市級總河長康軍在巡查討賴河金塔段、金塔縣鴛鴦池水庫、金塔縣金鑫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後提出的要求。
康軍多次強調,各級河長要守土有責、守土盡責,靠前指揮,定期不定期開展巡河活動,查找問題,督促整改。要切實抓好源頭治理,強化飲用水源地保護,推進規范化管理,確保各類防護設施、措施到位。
全面推行河長制,是省委、省政府推進大生態戰略行動的重大舉措,是建設生態文明、推動綠色發展的重要內容,也是推動酒泉河流湖泊水系綜合治理、維護青山綠水的重要舉措,對加強河湖監督保護、統籌河湖開發和利用、改善水質及河道兩岸群眾生活環境意義重大。
目前,我市河長制工作已全面啟動,由市、縣、鄉、村四級河長和河湖庫巡護人員組成的河長組織體系已經構建。全市出臺全面推行河長制市級、縣級、鄉級工作方案,涉及全市轄區內的河流、湖泊和洪水溝道共147條(座),覆蓋7縣市區65個鄉鎮;設置市級總河長2名、市級河長7名、縣級總河長14名、縣級河長127名、鄉級河長391名。市、縣、鄉、村四級河長體系初步建立,各級河長已全部上崗熟悉工作,並陸續開展巡河和河湖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。按照河長公示牌規范設置的要求,全市共設置各級河長公示牌385塊。